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8月27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科技法庭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对9起减刑、假释案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旁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酒泉监狱宣读了减刑、假释建议书,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现场发表了减刑假释检察、监督意见。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减刑、假释的罪犯进行了询问,从罪犯对所犯罪行的认识、改造表现以及附带民事判决是否履行、所得赃款是否退赔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审理、核查。庭审活动中,合议庭依法全面审核了被提请减刑假释人员的详细情况,综合评估减刑假释人员的再犯可能性和社会危害性,整个庭审活动规范透明、公开公正。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在庭审中均表示认罪悔罪、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庭审结束后,酒泉中院会同市检察院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交流,代表、委员对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判、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刑罚变更执行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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