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8月12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一周内履行完毕20万元赔偿款。
2022年5月,原告刘某在被告公司工作中受伤,后被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刘某未获得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的工伤相关待遇,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后刘某对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不服向金塔县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工伤对于每一位职工来说都是一场噩梦,而对于女性职工,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承办法官仔细查看案卷材料后,主动打电话了解刘某受伤情况并详细分析了案情。后法官又与被告公司负责人多次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尽力探索双方的利益均衡点,耐心向双方做释法析理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承诺于10日内一次性赔付刘某各项费用20万元。调解书送达各方后,刘某也如期顺利拿到了赔偿款。该案以稳妥方式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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