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7月17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出境执行决定书。这也是敦煌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限制出境执行决定书。
何某一、何某二因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至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两人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仅未履行偿还义务,还曾通过口岸出境,随后失去联系,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境。申请人以被执行人极有可能再次出境逃避债务、规避执行为由,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遂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出境执行决定书》,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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