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7月8日,记者从西固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对西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组织案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以来,张某某、巨某纠集冯某等人在西固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张某某、巨某为纠集者,冯某、邓某某及其他3名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组织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众多,长期盘踞西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刑事犯罪活动及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多起违法活动,吸纳、发展未成年组织成员,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符合恶势力组织认定标准,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等追究张某某、巨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被告人家属等10余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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