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中院推出20条具体举措 “六用并进”创新执源治理路径

发布时间:2024-07-08 12:17:21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近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执源治理的二十条措施》。该措施从立案、审判、保全、执行等环节推出20条具体举措,探索创新执源治理路径,以“六用并进”的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活用财产保全,便于执行变现。诉前财产保全明确由立案部门向当事人送达《诉前保全提示卡》,引导债权人积极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被申请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情形,在能够达成保全目的的情况下,引导申请人优先选择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便于执行变现的财产进行保全。

巧用担保条款,提高调解成效。办案人员采用刚柔并济的调解方法,对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当庭履行的,应当引导当事人设立违约限制条款,督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同时,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增添担保条款,约定由债务人本人、本案其他当事人或案外人为履行调解协议提供担保,以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广用履行告知,推进审执联动。将执行账户、送达提示等内容嵌入法律文书当中,同时将《自动履行告知书》一并向当事人送达。通过审查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合理确定履行期限和金额,确保调解书具备可执行性,提升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的可能性,尽可能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重用法庭力量,融入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地缘优势,深度运用“1234”工作法,推进人民法院直接执行、交叉执行模式。依照“三统一”管理要求,规范全市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的工作流程,推动基层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

善用执前和解,源头遏制增量:执行部门开展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时,应当及时采取财产查控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针对有财产保全、有抵押物的案件,或者有调解基础的系列、关联执行案件,运用执前和解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执行实施案件的增量。

精用“执破融合”,攻坚执行难题。执行部门定期筛查终本案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并联动相关部门。对于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营利法人被执行人,引导当事人提出重整申请或者和解申请,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执行部门与破产审理部门强化工作衔接,规范“执转破”程序,发挥破产程序在清理“僵尸”企业、批量化解执行案件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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