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保险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4-06-17 09:59:10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6月14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一起保险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陈某在机动车驾驶资格被注销的情况下,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2022年4月7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玉门市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冒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用于理赔,分别骗得保险金46300元、17200元用于维修车辆。案发后,被告人陈某退赔骗取的全部保险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对发生的交通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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