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审判”护航绿水青山 ——甘肃林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综述

发布时间:2024-06-05 14:51:53     来源:甘肃法治报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多年来,全省林区法院坚决扛起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职能,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合力,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

“法官,一定要给我们做主呀!这是我们村二十多位村民的联名起诉状,我要起诉XX公司,他们把大批未经处理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倾倒填埋在我们的承包地里,造成土壤和地表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我们了解到,林区法院主要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请你们一定要主持公道,为老百姓做主。”近日,康乐县村民马某在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信访室说道,随后拿出一份盖满红色指印的检举控告信。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告知马某,他应向临夏州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即临夏市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不服后,才能向林区中院提出上诉,并为他作了诉讼指导。

202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将原来“点线面”相结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甘肃模式”变更为集中管辖模式下的“1+1+5+9”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模式,即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导监督全省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林区中院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二审、再审审查及再审审理工作;5家林区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张掖、庆阳、陇南、天水、甘南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省内其他九市(州)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变更后的管辖模式实现了对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全覆盖,同时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也实现了跨区划集中管辖,建立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机制,既符合生态环境因素的系统性、流域性、流动性特点,也确保了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适用,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法院智慧。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2019年7月,夏河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矿业公司)对含有氰化物的危险废弃物处置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被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该矿业公司按照《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实施了案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并于2020年9月验收通过,于2021年1月28日与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氰化物属于剧毒性物质,是水体污染的主要成分。甘南是黄河、长江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也是青藏高原的“生态门户”,生态功能极为重要。该案中,矿业公司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虽然还没有实际发生,但已经有证据存在不可逆转环境损害的可能性和现实危险。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创造性地将司法确认与生态损害赔偿结合起来,确保重大案件及时高效处理的同时,督促企业积极履行黄河上游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

林海深处法槌响

子午岭林区是黄河流域主要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被誉为黄土高原上的天然物种“基因库”。自2018年以来,子午岭林区法院共审理盗挖柏树根刑事犯罪案件16件113人,犯罪团伙在林区内盗伐天然生长数百甚至千年、造型奇特的柏树根后,倒卖至外省,被加工成为艺术品,不仅造成了国家财产、生态资源的流失,而且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不可逆性的破坏。

子午岭林区法院通过在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就地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增强了公众对保护林区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公众保护环境资源的责任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多年来,林区两级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惩治和教育功能,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责令履行生态修复补偿义务。该案中,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法处罚的同时,可以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的义务,践行了恢复性司法理念,既有效制裁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又充分地发挥了帮助修复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

由于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修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被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王保保城”损毁较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由城关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第三方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召开了修复工作座谈会,联合构筑文物保护“防火墙”。

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均属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受案范围,特别是古文化遗址更是古代人类的建筑废墟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后遗留的痕迹,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文化纽带,更是不可复制、不可重现的精神家园。

近年来,全省林区两级法院责无旁贷地承担起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职责,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加强文物遗迹保护,主动融入黄河流域文化遗迹保护多元共治格局,讲好黄河故事,坚定文化自信,筑牢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屏障”,为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奉献精神力量。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沈天龙)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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