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法院宣判3起破坏环境资源案

发布时间:2024-06-05 11:44:28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为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白龙江林区法院集中审理并宣判了3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

5月14日,白龙江林区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到案发地桥头镇峪林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王某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取得了“审理一案、指导一方、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其间,承办法官还对此前宣告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帮教。

5月23日、6月3日,在白龙江林区法院机关科技法庭分别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张某廷、雷某中、张某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及唐某军、汪某德非法狩猎案。庭审结束后,在向被告人送达刑事判决书时,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被告人明确表示对判决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结果无异议,并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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