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助力“大治理”
——清水法院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今年以来,清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举措,让“小法庭”助力基层社会“大治理”。
探索“诉源+执源”治理模式
清水县人民法院利用人民法庭联系群众的有利条件,下好“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做好做实“诉源、执源”双治理。近日,山门法庭通过该模式成功在执行前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增加执行压力,避免给当事人增加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山门法庭立足辖区特点,打造生态旅游法庭品牌,将相关法律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
不放弃任何一次调解机会
清水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调解调解优势,不放弃任何一次调解机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月22日,红堡法庭审结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主审法官在判决未生效的上诉期间竭力调解,通过加强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好判后答疑解惑,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顺利实现判决内容。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清水县法院推动人民法庭从“司法办案为主”转向“司法办案与参与治理并重”,以诉调对接工作为纽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5月24日,在郭川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调处一起法庭推送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金集法庭干警全程参与并指导,还邀请乡镇综治中心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举行研讨会,现场观摩案件调解,交流工作经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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