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多万元工程款按月分期付清
玉门法院油田法庭速调一起合同纠纷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5月21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快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210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某环保公司”)与酒泉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某化工公司”)先后签订7份合作合同,合同签约总金额是5668.8万元。合同签订后,某环保公司按合同要求为某化工公司进行了施工图纸设计、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某化工公司向某环保公司先后付款4588万元,对剩余工程款2100万余元一直未付。某环保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向油田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某化工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承担相应欠付利息损失。
案件受理后,因涉案标的额较大,主办法官先后多次和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分析案件审判对双方当事人带来的法律影响和经济后果。法官仅用一天时间的释法明理,促使原被告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被告公司同意从2024年5月起每月30日前向原告公司给付工程款200万元至300万元,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欠付工程款全部付清。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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