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发布时间:2024-04-24 11:51:06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张丽桃)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强调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4月18日,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李某和卢某2021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婚生长女由卢某抚养,婚生次女由李某抚养。判决生效后,李某便长期外出打工,次女始终与卢某一起生活,李某的抚养义务沦于纸面。卢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李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不顾孩子意愿,与他人强行将次女从学校带回其住处。

经审理,承办法官认为李某对其次女未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随后又强行抢夺孩子,行为性质恶劣,给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阴影,由卢某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遂依法支持了卢某的诉讼请求,变更了婚生次女的抚养权。承办法官依据《意见》要求,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的同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现场将法律知识“掰开揉碎”向双方释明,告知离异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日常生活中要多重视孩子的情感需求,尽最大能力给予孩子完整的爱,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根据《意见》之规定:在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的全过程。本案中,父母双方以爱的名义争夺抚养权,最后却给孩子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灵伤害。《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放,有助于在结案后继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介绍,开展“关爱未成年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或抚养权等纠纷中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从《家庭教育令》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城关区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用生动的司法实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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