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懵懂年少的意气风发到不惑之年的沉稳干练,他走村串户化解矛盾纠纷,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农民庭长”。他,就是会宁县人民法院党家岘法庭庭长张辉平。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
28年来,张辉平用司法为民的赤诚之心在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近300件,牢牢守护着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张辉平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全省优秀法官”等殊荣,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以“责”扎根基层28年
1996年5月,张辉平从一名人民教师转变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那一刻起,司法为民的理念就深深烙在他的心里。
在担任书记员期间,他跟着法院法官办理过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过数十次的不懈努力,帮助一名身患疾病的老人讨回借给亲戚的3000元,并联系医院给老人治病。老人病愈后送来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锦旗,他感觉到人民法官的责任,更加坚定了扎根基层的信念。他说:“能够最终选择坚守,是一头连着公平正义,另一头则连着老百姓的期盼和信任”。就凭着这种信念,他建立了“当事人说事,乡邻说理,法官说法”的办案机制,合力解决纠纷,打开原被告心结,审结的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
“他在工作中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同时将知识和办案经验倾囊相授……他不仅是我工作中的师父,更是我人生的导师。”跟张辉平一起共事6年的同事吴彦玺说。
张辉平和同事回访当事人张凤鸣,详细了解其当下的生活情况。(4月10日拍摄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 摄
用“情”做到案结事了
“很多案件,表面上看似是一堵墙、一条地埂的纠纷,通过审判把它们推倒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把横在群众心里的‘墙’和‘埂’消除掉,这才考验我们定分止争的能力和水平。”张辉平介绍说,案件办理中他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访”“如我在执”的理念,把一个“情”字贯穿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
在审理的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中,看似并不复杂的案件却让张辉平眉头紧锁。原来,党家岘乡新民村的李某在前夫去世后,与杨湾村的成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又重组家庭,成某来到李家时,还带来了自己辛苦积攒的1万元现金和2万斤小麦。然而一年后,李某态度急转直下并要求分割财产。案件受理后,在调查的过程中,李某态度坚决,成某情绪几乎失控,不但拒绝搬离李家,甚至还扬言要“武力”解决问题。他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处理不好,很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他先后5次上门做夫妻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同居关系,成某领回1万元现金和2万斤小麦。从立案到审理再到执行,仅仅5天时间,一起棘手的纠纷最终案结事了。
倾“心”服务发展大局
党家岘乡新民村村民张凤鸣这样评价道:“他确实是一个好法官,对老百姓体贴入微,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案。”
近年来,他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职能定位,聚力打造“新时代家事解纷品牌”,由“末端司法”向“前端治理”延伸,探索“家事法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的新型审判模式。
三年来,他审执结各类案件1000余件,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他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扎扎实实地为当地群众解难题、化民怨、维权益,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会宁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告诉记者:“28年来,张辉平毅然坚守在党家岘人民法庭,把法庭当成自己的‘家’,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人民法官的坚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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