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4月9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发现涉案关联企业中有外地4家下游受票企业属于“空壳公司”,且涉嫌刑事犯罪,遂启动追加起诉程序,追回税款损失200余万元。
经查,下游企业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从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而注册公司,以注销、转让、变更公司法人、公司名称等方式,使经营公司属于非正常状态,并在短时间内开具了大量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骗取国家税款,致使国家税款损失。经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合力追回税款损失2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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