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 公开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4-04-03 16:50:56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杨明东)4月2日,白龙江林区法院采用“3+4”模式组成七人合议庭,在陇南市康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由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被告康县岸门口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职责,岸门口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出庭应诉。

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康县岸门口镇许家河村“222省道线454km+400m”公路边和附近河道岸边堆放大量碎石、砖块、玻璃片等建筑垃圾,长时间无人治理,垃圾堆放部分已影响河道行洪,而且玻璃碎片对周边群众安全造成隐患,对河道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辖区内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人于2023年10月10日向被告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被告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告在指定的回复期内未回复,也未履行法定职责,故向白龙江林区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诉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庭审辩论,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就该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严肃认真进行评议。该案当庭宣判后,白龙江林区法院向康县岸门口镇人民政府送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该案是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调整后白龙江林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次由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促进了法官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正义之间的优势互补,提高了法院裁判结果的认可度。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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