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起纠纷 法庭调解给补偿

发布时间:2024-03-31 22:01:27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3月26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水泉法庭成功调解6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村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矛盾。

2019年3月,白银某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某与水泉镇村民张某某等6人分别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李某流转张某某等6人的土地。后因建设需要临时用地,双方在水泉镇政府、村委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就案涉土地流转费用再次达成协议。后李某及白银某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张某某等6人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张某某等6人遂诉至法庭。

水泉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征求双方意见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别向原告补偿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2023年12月30日之前的土地流转费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