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3月28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某某与赵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平川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某向刘某某返还2万余元,自2024年1月起每月月底前返还1500元直至还清为止;若赵某某逾期支付一次,则刘某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某某未履行的剩余全部款项;刘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随后对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后赵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某某未履行的剩余全部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赵某某拒不履行支付案款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赵某某名下的银行账号、网络账户等财产进行了查控。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告知赵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执行震慑下,赵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赵某某当场将2.2万元执行款交付给了刘某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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