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法院高效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3-24 22:27:35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 通讯员 焦敏)武都区人民法院推行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以“小切口”改革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提升”。3月18日,武都区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新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6月,原告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两水镇与被告赵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倒车时相撞,周某与赵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造成周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周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周某和赵某都不同程度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不再给当事人增加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向双方详细讲解了诉前调解程序灵活高效、节约成本、保护隐私的优势,引导双方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遂将该起纠纷委托区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伤者的“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伤残程度认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工作停滞不前。考虑到此类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涉及鉴定等多个环节,处理流程时间长,专业性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庭经过研判认为,若有明确的鉴定结论,将有利于矛盾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遂在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后,引导周某通过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诉前司法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和人民调解员的参与下,最终达成和解,周某在7日内即领到了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止纷争于诉前。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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