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我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我的劳务费,而且我还没有花费一分钱诉讼费,太感谢法官了!”近日,宁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闫某为表示感谢,给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
2023年2月,闫某在邵某承包的食堂打工,双方约定工资按月发放,每月4500元。起初邵某还能按时发放,后来邵某便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拖欠闫某工资。看在双方此前关系比较融洽,闫某也理解邵某一时处于困境,但后来邵
某拖欠越来越多,已经影响闫某生活。闫某多次向邵某催要,邵某仅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资,剩余6000元一直未付,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闫某于2024年1月起诉至宁县法院。
宁县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材料后,了解到该案涉案金额小、事实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和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邵某当场履行劳务费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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