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3月7日,记者从榆中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23年11月起,榆中县法院金崖法庭已经对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1起侵权责任纠纷案、1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试行适用了诉前鉴定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介绍,诉前鉴定不仅可以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可以为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程序后节约时间和成本。在这几起案件的诉前调解过程中,法庭先告知涉案当事人适用诉前鉴定的优势,在征得同意后,将该案委托相应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待确认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无异议后,法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出具鉴定报告的案件,均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2起案件已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相统一,高质高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榆中县法院将进一步探索规范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做深诉源治理,做实执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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