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法院发出新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4-02-25 09:45:0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近日,通渭县法院发出2024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席某与被申请人曹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曹某多次对席某实施家庭暴力,席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席某被家暴后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状态,因担心曹某会继续对其暴力相向,席某便向通渭县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书面申请。

通渭县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审查发现,被申请人曹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具有偶发性及现实危险性,根据相关证据,申请人席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随后,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承办法官立即向曹某送达了保护令,并对其进行训诫,告知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接着,承办法官分别与曹某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建立联系,将保护令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到派出所、社区进行联合监督执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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