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纠纷案件。
蒋某某与吴某某2018年登记结婚,于2022年生育一男孩。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均不注重夫妻感情的培养及家庭的和睦与团结,常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日渐疏远、淡漠。2022年4月开始分居至今,原告深感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景泰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后,联系原、被告了解到当事人均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维持夫妻生活,现就不满2周岁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未达成意见,夫妻二人都不愿抚养孩子。承办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多次向双方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孩子稳定的生活成长环境、抚养子女意愿以及与子女亲厚程度、抚养能力和子女的人数等多方面的因素,并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经过法官与当事人的多次电话沟通、面对面做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其母亲吴某某抚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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