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法院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发布时间:2024-02-20 17:17:21     来源:甘肃法治报

努力将“纸面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城关区法院打响新年执行“第一枪”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

“一定要加大执行力度,为申请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新年伊始,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春季专项执行行动,强化执行措施,抢抓执行战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于近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一批关乎民生冷暖、群众福祉的重点案件发起攻势,用实际行动将“纸面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高效规范 强制腾房保权益

房屋腾退类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但也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甘肃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某足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某足浴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某足浴公司在承租了申请人甘肃省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后,未经房东同意又将房屋转租给了某艺术培训机构。该艺术培训机构承租5年却一直不交房租,也拒不搬离,故申请人要求强制腾房。

城关区法院执行干警于2023年12月13日在相关房屋处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人限期迁出。但被执行人到期后仍不搬出涉案房屋,故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见证腾房现场,实时录音录像,确保腾房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执行干警于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抵达腾房现场,与申请人汇合后,在公证员见证下,清点房屋内财产并由搬家公司进行整理,后与申请人做好交接,申请人就地保管。经过6个多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与搬运人员将屋内物品全部整理完毕并搬离现场。最终,执行法官顺利将房屋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硬核出击 司法拘留促履行

“我没钱,你把我抓起来吧!”近日,被执行人董某在城关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叫嚣道。

罗某与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罗某因交通事故致三级伤残,瘫痪在家。经执行法官多轮查控,被执行人董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办案法官将董某传唤至法院后,查证发现董某一直在使用他人微信,2023年通过微信支出达39万元,显然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拒绝履行的情形。

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董某多次耐心解释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董某仍称其没有财产,就算有财产也不会给罗某赔偿。这种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漠视法律权威,董某怀有一直“赖账”也不会有不利后果的侥幸心理,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性质极其恶劣,故执行法官对其宣读了拘留决定,对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释法说理 达成和解化纠纷

汪某与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两人经中间人介绍认识后,汪某为求徐某办理孩子学籍事宜,给徐某转账支付现金11万元。后学籍未办成,徐某仅向汪某退还5000元,并于2021年12月2日向汪某出具退款承诺一份,承诺2021年12月8日退还105000元。汪某多次催收未果,酿成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汪某欠款105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徐某到期未自动履行,故汪某向城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汪某,汪某态度恶劣,称其人在外地无法履行,或在火车上信号不好等,甚至被拘传到法院执行局后仍然抗拒执行。经执行局合议庭研究、申请人徐某申请,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汪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与被执行人汪某反复进行沟通,在前往拘留所的警车上,汪某幡然醒悟,意识到了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和执行威慑,决定与申请人协商,愿意主动履行一部分欠款。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在法律框架内把握保护与惩治、宽与严、公正文明司法与善意文明司法之间的辩证关系,用耐心、责任心化解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执行法官通过强化执行威慑力,拆穿了被执行人试图规避执行、拖延执行的“小聪明”“小伎俩”,最大限度推动了生效裁判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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