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中院审议通过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案件阅核两项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06 10:58:23     来源:法治甘肃网

加快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体系现代化

定西中院审议通过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案件阅核两项制度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辛阿娇)为加快推进刑事审判工作体系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近日,定西中院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刑事案件阅核制度》,并经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

  《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从会议设立、组成、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了刑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召集程序、讨论范围、议事规则等内容。《规则》明确指出,讨论案情相对复杂、法律问题相互交织的案件时,根据需要可邀请民事、行政、执行领域法官列席参与讨论;必要时,还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列席会议,提供多元解决思路,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事案件阅核制度》从阅核主体、阅核范围、阅核内容、阅核流程等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要求院长、副院长对刑事领域内的“四类案件”全部阅核,庭长对庭内除调解、撤诉结案以外的全部案件进行阅核,院、庭长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不能直接改变,但可以提出具体意见,要求进行复议或者提交法官专业会议讨论。《制度》明确了阅核制度是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手段和方式,明晰了监管范围与边界。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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