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太谢谢你们了,拖欠了六年的工资,我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要回来了!”近日,拿到工资的三位当事人高兴得连连道谢,并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
2017年3月,王某等三人在雷某承包的旅游景点开发项目工程中从事排水沟修建工作,双方就工资标准、支付期限进行了约定。工程完工后,雷某向王某等三人各支付工资1000元,剩余工资经多次催要一直拖欠未付,三人遂将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收到诉状后,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立即通过电话与雷某取得联系,通过充分的释法说理和深入的沟通,并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最终,雷某慑于法律威严同意支付拖欠王某等三人的工资,双方达成由雷某向王某等三人支付工资9720元的调解协议,速裁法官对调解协议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次日,雷某通过微信向王某等三人支付了所欠全部工资,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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