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4-01-26 17:29:37     来源:法治甘肃网

谎称网贷诈骗钱财获刑

平川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3年10月30日,闫某通过百度贴吧与寻求贷款的杜某取得联系,闫某谎称可给杜某贷款5万元,闫某伪造支付宝延时到账5.5万元的截图欺骗杜某,并向杜某索要多转的5000元,因贷款未到账,杜某拒绝转款。在与杜某聊天过程中,闫某获取了杜某成功网贷5000元并需按时偿还7000元的相关信息。同年11月2日,闫某将自己的微信昵称及头像修改为与杜某的原贷款人相同的微信昵称及头像,并冒充原贷款人催促杜某偿还贷款本息,杜某信以为真,遂向闫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7000元。闫某收款后,删除杜某的微信,并将诈骗所得用于网络赌博挥霍。后因杜某索要钱款,闫某向杜某退还300元。11月6日,闫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闫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