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杨丹)近日,永登县人民法院河桥法庭联合永登县公安局连城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马某与王某系同村村民,同为羊羔养殖户。马某因自家羊羔丢失一事与王某发生口角,争执中王某与马某相互撕扯、拉拽,致马某额头受伤并住院治疗。随后,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但双方就马某的医疗费等损失未协商一致,后马某到河桥法庭起诉王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万余元。
法庭受理案件后,王某既不认可打人的行为,也不接受调解,承办法官遂到连城派出所调取相关证据。法官了解到,马某与王某打架事件后,马某曾一气之下在某短视频平台用个人账号发布作品,包含“自己被同村王某等6人打伤住院,还偷了自家十几只羊”等内容,且将6名村民名字完全公开。该作品涉及的6位村民认为马某的作品内容与事实不符,涉嫌侵害自己的名誉,要求马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否则将追究马某的侵权责任。
为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派出所民警开展联合调解。经过耐心释法明理、疏导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马某医疗费等损失3000元并当庭履行,马某当场就发布不实作品的行为向6位村民道歉,同时发布了澄清视频,取得了6人的谅解。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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