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法院喜泉法庭现场办案 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22 15:49:1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喜泉法庭通过现场办案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王某甲与王某乙、王某丙系叔侄关系,王某甲的10余亩旱砂地与王某乙、王某丙的1亩左右水地互换。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时,王某甲被置换的10余亩旱砂地确权至自己名下,并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该10余亩旱砂地一直由王某乙、王某丙耕种。为追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王某甲具状喜泉法庭要求王某乙、王某丙返回10余亩旱砂地及部分水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当即前往景泰县农村土地部门调取案涉土地资料,就土地权属情况作详细调查,了解到王某甲主张返回的旱砂地面积大于其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的面积,且在王某甲与其所在村委会的土地发包合同上,村委会并未签字盖章确认,该土地系纠纷土地。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单纯就案办案,过堂审理,也许会导致案结事不了,还有可能引起上诉,后续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于是,承办法官前往案涉土地现场,实地查勘土地情况,并邀请当事人所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因涉及到当事人各自的切身利益,双方互不相让。经过承办法官数次指导调解,调解员向当事人耐心讲政策、释法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甲当即撤回对王某乙、王某丙的起诉。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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