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两当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机制创新,加强协调联动,坚持惩教并举,不断探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新模式、新方法,倾力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首发“一令两书”
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两当法院设立温馨舒适的客厅式“少年法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负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教育等工作,做到了延伸职能、“寓教于审”。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家庭教育进入“依法带娃”新时代。两当法院更新审判理念,坚持能动司法。2023年4月26日,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因女方长期在外务工,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该院发出首份“一令两书”——《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并和两当县妇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约束和惩戒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家暴行为说“不”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两当法院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原则要求贯彻于审判实践中,会同两当县委政法委等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两当县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的通知》,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举措为受害人铸牢“防护盾”,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2021年3月,两当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蒲某对胡某家庭暴力。
2023年初,在曹某诉周某离婚案件中,法官主动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定,开启“绿色通道”,并依申请到派出所、村委会等单位调查取证。经审查后当天裁定,禁止周某对曹某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父母。法庭及时送达裁定,告知周某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并让公安机关、村委会等单位协助执行。在法律的威慑下,周某遵守禁令,保护了被害人权益。
凝聚“巾帼力量”
打造多元解纷驿站
2023年2月20日,两当法院会同两当县妇联在家事法庭挂牌成立“巾帼工作室”。经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同年11月30日又在杨店等三个人民法庭揭牌成立“巾帼工作室”。
“巾帼工作室”作为多元解纷驿站,为女性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引、纠纷调解、释法答疑等服务。“巾帼工作室”成立以来,两当法院和两当县妇联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引导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全面维权、有效维权,分层次、多元化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3年,全院婚姻家庭案件调解率达72.97%。
浸润式普法
倾情守护“少年的你”
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公众开放日”等形式,两当法院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浸润式法治教育,倾情守护“少年的你”。
两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刚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两当县第一中学上法治课。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20名法院干警被聘任为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检察院、教科局等单位,以《民法护“未”,“典”亮青春》《开学第一课》等为主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诈骗、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知识产权等内容开展了多场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惩教并举
柔性守护“她”权益
妇女权益保护,离不开法治护航。两当法院充分发挥惩教分明的术业专攻,将“柔性司法”和“人文关怀”贯穿始终,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四优先”服务。组建了妇女维权合议庭,推行专业化审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经济补偿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充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2023年3月2日,两当法院联合两当县妇联举办全县妇女权益保障专题讲座,法官结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鼓励妇女树立维权意识和防范意识,拿起法律武器,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1月4日,通过“上门引导+法院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案件。因证据显示男方曾有家暴行为,法官援引《民法典》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由男方向女方给予一次性赔偿。(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 治 通讯员 董高彦)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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