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司法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动能。
为减少案件源头增量,清河法庭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联系,主动跟进服务,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治理,形成“一庭二委三所”的诉前调解“123”工作机制。法庭通过该机制,充分了解辖区村民间有无矛盾和潜在纠纷,对可能发生的争议点从法理、事理、情理多角度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化解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隐患,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为方便群众诉讼,清河法庭坚持让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在辖区24个村委会及清河农业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24个行政村均挂牌设立“法官联系点”,将司法服务延伸到辖区各个角落,现场立案、就地调解、当场结案,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真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上门预约立案15件。
清河法庭始终牢记人民群众“公正与效率”的期盼,以省高院“七院建设”科技助院为契机,建成互联网法庭一个,推动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等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深度融合,打造更高水平的智慧法庭,推动法庭工作向服务便捷化、审判智能化、执行高效化、公开常态化迈进。据统计,“互联网法庭”上线以来,清河法庭通过微信及“网络法庭”调解、开庭50余次,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向智能化迈进。
清河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延展法庭工作功能,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社会保障作用,建立“法庭+民政”救助机制,打通“温暖法庭”人文关怀新通道,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积极申请办理救助事宜,为困难执行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持续传递司法温情。2023年以来,清河法庭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3000元,办理缓缴诉讼费12000余元。(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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