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当得利款 于法无据须返还

发布时间:2024-01-10 10:18:3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错误转账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追回错转的2万元货款。

  杨女士经营服装生意,经常通过支付宝向合作的供货商进行转账交易。2022年2月,杨女士在向经常合作的一个服装厂转账时,因输入错误的支付宝账号将2万元服装货款转至马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完成后,杨女士也没在意,直到几个月后供货商催要货款,杨女士才发现将货款误转给马某。之后杨女士多次联系马某,马某拒接电话,杨女士遂将马某起诉至秦州区法院,要求返还误转的货款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女士因输入错误的支付宝账号将货款转给马某,马某收到该笔款项没有法律依据,遂判决马某返还不当得利2万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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