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法院宣判2起买卖身份证件罪案

发布时间:2024-01-09 11:05:34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宣判2起买卖身份证件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想挣钱但没有工作需要A2驾驶证该怎么办?正当杨某某犯难之际,他恰巧在网上就看到了办假证的广告。于是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杨某某给办假证的打电话并添加了微信。后从其处购买了一张写有他人姓名,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后将自己的白底证件照贴到该驾驶证上并使用。杨某某的朋友于某某同样为了挣钱,先是利用自己的B2驾驶证在一打字复印店将准驾车型由B2更改为A2,后觉得太假又委托杨某某在网上为其购买身份信息均是本人的假A2驾驶证。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买卖驾照,其行为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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