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通过走访勘验、释法析理,妥善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永昌县居民吴某所有的商铺位于王某地下室上方,该商铺出租给他人经营餐饮。为了方便经营,并符合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吴某为商铺铺设了化油池排污管。因楼栋原设计的总管道经过王某的地下室,为方便施工和使用,吴某将铺设的化油池排污管安装在了王某地下室内,在安装化油池排污管时又私自改装工程原预留的排水管位置。近年来,排污管和排水管多次渗漏污水致使王某地下室房顶、墙壁、地面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且将继续受损。双方就此事协商处理无果后,王某诉至永昌县法院,要求判决吴某及餐饮店经营者拆除地下室内的化油池管道并修缮排水管、将房屋地下室恢复原貌。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管道多年来的渗漏情况,确实给王某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和地下室使用上的极大不便,但若直接判令拆除,商铺的设计规划又不符合餐饮经营条件,双方的损失更大。掌握情况后,法官一边释法析理,向双方阐述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边规劝双方平缓情绪,共同找寻解决办法。最终,吴某提出自己购买的商铺也是配套了地下室的,如果王某愿意,可以互换地下室。随后,法官与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勘验,发现双方的地下室系对门,对调特别容易。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根据各自地下室的面积和购置价格核算了差价,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当庭支付王某地下室面积差价,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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