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新路子,稳妥处理家事纠纷问题,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2023年以来,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78件,50%以上的案件都调解、撤诉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肃州区法院在所属巡回、清水、总寨、三墩、银达等基层法庭,设立家事纠纷审判法庭、家事纠纷调解室,装饰和布置,营造出宽松、平和的氛围,使当事人能够在平稳、友好的环境中抒发情绪、陈述事实、化解纠纷。
精心挑选审判工作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法官作为主导力量,将社会经验、人生体会、法律规定融汇于案件审理过程中,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联合妇联、工会、司法局等部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基层干部、律师、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参与的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专业作用,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约请不同专业的调解员直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疏导服务,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成功3606件。
建议妇联、社区、乡镇组建“家事纠纷”调解员队伍,建立联调联动机制,通过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案件信息通报交流、诉前中后调解衔接、定期研讨合作等机制,加强协作,解决家事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不断加大对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从家庭权益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对家事调解员进行培训。从年轻干警、律师中动员志愿者参加培训,开展交流探讨学习。通过报告会、培训班、座谈会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员额法官、调解员队伍及维权志愿者队伍依法维权能力。
通过与乡镇、社区、机关、企业联络,对一些调解困难案件,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协调依托基层司法所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多渠道调解,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判决后,对一些情绪仍然激动或者存在执行困难的个案,开展庭后关怀工作,将判后答疑与心理疏导结合起来,真正地化解矛盾。(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岳天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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