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线上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二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万元。
2020年7月,赵某邀请钱某聚会,在场的还有孙某、李某。聚会期间,因意见不合,钱某起身欲离开,遭到孙某阻拦,并纠集李某对钱某实施殴打,导致钱某身体多处受伤被送医。该案民事赔偿部分,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孙某、李某共同赔偿钱某6万元。之后,孙某、李某先支付钱某3万元赔偿款,对剩余款项迟迟不予未付。钱某无奈将孙某、李某诉至平川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孙某、李某,得知李某远在外地,为便于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用“云上法庭”对该案进行线上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进行远程视频对话交流,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李某当庭支付钱某3万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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