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百姓家 法的温情送心头

发布时间:2023-12-18 10:11:3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一场有法治、有温度的案件庭审就此展开。

  该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3年6月15日16时30分左右,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某路交叉口时与横穿马路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3万余元。考虑到李某已年过八十,又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天水郡法庭干警经与李某沟通后,决定上门审理该案。

  通过庭审调查,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双方仅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承办法官从法理、人情出发,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提出居中调解意见,最终王某与李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王某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6000元,该案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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