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通过“议价”评估程序,成功将执行财产快速变现,不仅缩短了财产变现时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为当事人节约了佣金,实现了当事人与法院的多方共赢。
景泰县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景泰县某商贸公司与被执行人榆林市横山区某煤炭运销公司、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王某某所有的奥迪牌小型客车一辆,经执行干警咨询相关评估机构得知该车的评估费为5000元,若按评估程序处理该车将产生高额评估费用,且处置周期过长。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多方考量,认为“议价”方式可以更好节约双方当事人成本,执行法官遂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议价”与线下评估方式的区别与好处,同时,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采用议价方式对该涉案财产予以处置。经双方当事人商议,双方一致同意以28.5万元的拍卖底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车辆进行公开拍卖,若第一次流拍,在议价28.5万元的基础上降低20%即22.8万元的基础上进行拍卖。
该车进入拍卖程序后,景泰县法院通过制作抖音等新闻媒体多次宣传,第一次流拍后,第二次拍卖最终以24.78万元的价格成交,高出二拍价近2万元。买受人将全部竞买款交入法院账户,至此,涉案车辆处置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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