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案涉标的额达100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9月,某实业公司和某建设公司自愿协商,签订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实业公司向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砂浆。合同签订后,某实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2022年8月,工程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9月1日投入使用。经核算,某建设公司尚欠某实业公司110余万元材料款。经某实业公司多次催要,未予给付,故该实业公司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法人,且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在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诉求后,积极主动调解,引导两家企业逐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建设公司承诺分期给付剩余材料款,某实业公司也表示接受调解意见。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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