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当庭履行 案结事了止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6 09:44:3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敦煌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当庭向原告偿还借款。

  刘某与王某系多年老友。2015年,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了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借款逾期后,王某数次催要,刘某一直未偿还,王某遂诉至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在查阅卷宗材料后,积极与刘某取得联系,了解到刘某对借款的事实无异议,并有尽快偿还借款的意愿。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王某、刘某通知到调解室,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析理。考虑到双方多年的朋友情谊及刘某确有经济困难,王某主动提出撤销主张利息的诉求,只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就还款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后,刘某当庭偿还欠王某的借款10000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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