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法院审结一起侵犯著作权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3-12-04 10:50:0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著作权犯罪刑事案件,被告人于某自愿认罪认罚,当庭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7万元。

  于某为某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利用个人专长在互联网注册书斋网站,既从他人经营的电子书城购买书籍挂载,又从各网站搜索、复制电子书籍信息链接,并通过网盘搜索免费下载网络图书,将获取的电子书籍存储于个人网盘,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书籍信息截图宣传,并在网站预留收款码,以每册4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2021年以来,于某共出售电子书籍4000余笔,销售金额达13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对于某违法注册网站的行为作出警告,责令关停网站,对犯罪行为移送审查起诉。永昌县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按经营数额判处罚金。

责任编辑:韩小月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