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高台县法院全力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萍
案件从审理到执行周期太长?案件执行了但是没有执行完毕?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没有财产线索怎么办?
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法院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解决影响执行工作提质增效难题,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征程中迈出坚实脚步。截至目前,全院3+1核心指标位居全市、全省前列,18项核心指标中83%的指标位居全市前三,实际执行结案率、执行案件天数、执行完毕案件天数相比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分别提升23.91%、59.97%、68.57%,执行工作在提升强制性注重规范化、信息化的同时,关注执行案件的前端化解、一次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需要。
一个纠纷一个程序推进矛盾纠纷整体化解、前端化解
今年8月,原告孟某与被告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经承办法官督促,被告当庭支付租金30000元,该起纠纷审理阶段一次性化解。
“没有想到刚调解完就拿到租金了。”原告孟某兴奋地向承办法官说道。
高台县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诉讼服务职能,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4月,高台县法院制发《关于充分发挥立调审执破全流程功能开展执源治理工作的意见》,推进矛盾纠纷整体化解、前端化解、一次化解,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的工作目标。调解员、法官能动司法,将有利于执行贯穿调解、审判的整个环节,开展执行前督促履行工作,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并对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予以正向激励。
前三季度,共有148件案件在审理部门实现“一次解纷、案结事了”。
案件不再“一终了之”全面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2017年,申请人张某彪等9人申请执行张掖某蔬菜公司劳务合同纠纷9案,因被执行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定代表人曹某无具体下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未能兑现的调解书被申请人说成“法律白条”。为此,高台县法院制发《“两终”案件单独管理的工作细则》,成立“两终”案件管理团队,并与科技公司创建“数智执行研发基地”为“两终”案件“量体裁衣”搭建数字化管理模块。
今年9月,“两终”案件管理团队接到线索,将被执行人张掖某蔬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某传唤到庭,对所涉及的全部系列案件开展执行,该公司履行9案案款3万余元。至此,“终本”6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终了”。
记者了解到,全面高效地兑现胜诉权益,必须依靠信息技术支撑。通过“案件管理模块”,对来电、来访当事人的线索提供、线索处置等情况信息入网,限时处置。前三季度,累计登记接待、答复信息1154条,累计恢复执行完毕案件429件,恢复执行的案件标的达5779.99万元,位居全市前列。
“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机制让执行更加便捷高效
没有财产线索,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被同一个问题所困扰。执行难,难在人难找、财难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屡见不鲜。
被执行人殷某某在法院涉案较多且金额较大,因其一直在外地务工,人身线索不明,执行干警多年来均未查得他的具体住所,即使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强制措施后,殷某某也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通过“法院+公安”的联动执行机制,将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查找。今年9月20日,被执行人殷某某到瓜州县入住宾馆时,公安机关立刻对其采取控制措施。被采取措施后,被执行人殷某主动履行了部分案款。同样被铁路公安机关采取措施的宋某,在火车站内才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及时履行了自离婚后一直未支付的抚养费用。
今年以来,高台县法院在执行联动体系建设上持续发力。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夯实联动执行基础,完善具体实施细节,推动执行联动范围横向扩充、执行联动力度进一步增强。将被执行人保险、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等财产查询纳入指挥中心集约运行,利用线上“点对点”专人查询,提升信息查询反馈速度。前三季度,向联动单位推送协查、协控被执行人175人,有效控制23人,协同控制车辆23辆,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查询1128人次,查询被执行人保险2924人次,扣划保险34笔。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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