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日前,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某长等15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长、徐某玲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通过“飞机”APP软件联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伙同被告人陈某右、刘某在四川省成都市组建的“车队”,利用被告人苟某林、苟某(另案处理)等“车头”“车手”发展的“卡农”提供的银行卡,以收款、取现、“卡接回U”等方式,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隐匿诈骗资金。该团伙(“车队”)以陈某右、刘某为首,被告人苟某林为“车头”,被告人王某松、苟某(另案处理)、苟某平(另案处理)、苟某2(另案处理)为“车手”,通过“车手”寻找“卡农”提供一级银行卡。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该团伙共发展“卡农”10余人,违法犯罪金额达147.9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长、徐某玲、陈某右、刘某、胡某、苟某林、王某松、王某强、苟某浩、杨某锋、苟某洪、苟某、王某1、王某2、王某丰明知上游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移、隐匿诈骗资金,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一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该案因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一天,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韩小月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