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 治 通讯员 周 兰)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在一起案件执行过程中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有效解决申请执行人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申请执行人成县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省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到位18204元后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遂向成县法院提出了调查被执行人有关财产状况的申请。成县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决定依法签发律师调查令,同时书面向其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指定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前往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律师调查令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扩宽财产调查渠道,法院支持律师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而签发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律师可以持调查令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涉案当事人或者机构的银行账号、档案材料、权利凭证等。在一些情形下,律师需要调查取证,发挥对当事人取证能力的补充作用,弥补当事人取证能力的不足,保障证据收集的质量与效果。
此次发出的律师调查令是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有益尝试,“律师调查令”的运行使用,能够使代理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案件审判执行,进一步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确保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准确、全面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