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11-17 11:16:48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朱某从事材料买卖生意,被告龚某所在公司给原告供应生产材料,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原告按约定给被告预付全部货款,被告却因自身原因未按照约定给原告足额供货。后经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17万余元货款没有退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22年退还部分款项后,仍有67000元没有退还。被告于2023年6月29日向原告出具了《还款协议》,在《还款协议》承诺期届满后,被告仍未按约定支付欠款。无奈之下,原告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龚某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被告愿意向原告分3次退清货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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