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未果盗窃老板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2023-11-17 09:41:1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买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买某受雇于被害人赵某从事运输工作,后买某因向赵某索要工资未果,遂产生盗窃之念。2023年6月上旬,买某将赵某停放在停车场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轮胎及配套轮毂拆卸后出售,获利4000元。经鉴定,被盗轮胎及配件价值7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赃物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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