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阿克塞县法院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5月17日,原告阿克塞某公司、被告陕西某公司双方签订《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就租赁车辆、租期、租赁费用、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的洒水车开至约定地点交接于被告。2021年7月17日,被告方项目完工后,被告向原告支付2000元租赁费,承诺尽快支付剩余30000元租赁费,并出具欠条一张。2022年1月10日,被告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了租赁费15000元,对剩余15000元租赁费以没钱支付为由至今拖欠未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考虑到两个被告均在外地,来阿克塞开庭多有不便,遂积极组织双方远程调解,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被告考虑到双方企业近几年发展困难等实际因素后深受触动,主动缩短给付时间,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3日内支付剩余租赁费。虽然该案已经调解完毕,但在法官心中仍没有结案,经再三敦促后,被告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了剩余的租赁费,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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