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成分虚标引纠纷 法院调解圆满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11-16 09:36:2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近日,民勤县人民法院红砂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出售与商标不相符的某卤料食品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杨某某于4月6日在民勤县某超市购买某牌卤料食品两袋,花费6元,后发现该食品存在所标注配料表信息不完整,且营养成分标签存在虚假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一纸诉状将销售商及生产商诉至法院,要求该食品销售商民勤县某超市及生产商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退还购物款6元,并10倍赔偿其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联系到销售商民勤县某超市法定代表人谢某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电话联系销售商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确定了案件事实。后多次电话积极沟通协调,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让销售商及生产商知晓本案对其的不利影响及后果。生产商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主动配合法官妥善解决了纠纷,向原告杨某某退还了食品价款并赔偿了杨某某的损失。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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