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店法庭执行一起支付抚养费案

发布时间:2023-11-13 22:44:2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近日,庄浪县人民法院朱店法庭顺利执行一起申请支付抚养费的案件,用温情与法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悉,侯某与田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庄浪县法院朱店法庭依法审理后,判决准予原告侯某(女)与被告田某(男)离婚,孩子田某敏、田某怡随被告田某一起生活,原告侯某每年定期给付孩子抚养费11206元,直至田某怡成年。该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侯某一直拖延未给付孩子的抚养费。2023年11月,田某的母亲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庭干警经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沟通得知,自该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告田某一直外出务工。孩子田某敏、田某怡均由田某的母亲李某抚养,祖孙3人相依为命,靠李某务农收入勉强维持日常生计。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生活现状后,法庭工作人员立即与侯某进行电话沟通,询问其当前生活实况与经济收入情况,转达了李某与两个孩子对抚养费的迫切需求及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合法诉求,并从法律角度释明了拒绝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可能造成的后果。

法官多角度劝解。经过劝解侯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日便向法院缴纳了孩子的抚养费,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时履行判决书内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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