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伤害 法院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3-11-06 16:43:40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人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受害人追加5万元赔偿金。

  2023年春天, 某公司与魏某签订了加工合同,并约定了合同期限及权利义务。3月,魏某雇用郑某从事加工工作,期间郑某不慎摔落致伤,经医院诊断多处骨折、损伤等,住院治疗费用由某公司和魏某垫付。郑某好转出院后,就相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遂一纸诉状将某公司和魏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10万元赔偿金。

  庭审中,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且某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单独承担相关赔偿责任,郑某、魏某亦表示无异议。郑某意识到关于赔偿项目因未做相关伤残鉴定,立案缺少了伤残赔偿金等方面的主张,希望能够追加诉讼标的。某公司负责人听了法官的法律知识普及,亦表示同意在原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多赔偿5万元,但赔偿款项希望分期给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当场送达,该案得以圆满办结。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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