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武山县人民法院联动调解,成功协调一起申请检察监督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终结再审审查程序,有效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
2016年12月,唐某、杨某向马某借款3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到期后唐某、杨某无力偿还,马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还款。由于双方对是否收到借款存在争议,该案一审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又因一方当事人不服,再次上诉至天水中院。根据法庭调查,法院最终判令唐某限期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判决生效后,唐某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2023年,唐某向天水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启动再审。
天水中院在收到天水市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书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审查,鉴于该案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愿,邀请天水市检察院、武山县法院共同参与该案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联动调解的优势。结合法检两院调查核实的证据,三方多次召集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和现场协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达成和解方案,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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