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为216000元的涉企案件。
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承包了甘肃某投资公司的工程,建设位于阿克塞县赛马场的县级公共体育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甘肃某投资公司与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达成付款协议,甘肃某投资公司承诺于今年2月27日支付工程款216000元,但至今未付,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遂诉至阿克塞县法院。
法院受理后,在征得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前提下,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多次与其进行沟通,从法理、情理方面逐一耐心解释,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诉前和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甘肃某投资公司分两笔向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支付了工程款。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调解模式,让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零成本、高效率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回笼企业资金,也让甘肃某投资公司避免了因诉讼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诉调快结的工作方式受到了涉案企业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诉前调解的优越性。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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